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味精的使用禁忌

味精是我们烹饪的常用调味品,殊不知食用味精不仅要控制量,否则就会导致多种疾病例如头痛恶心发热高血糖,而且味精还有很多使用禁忌:
方法/步骤
1

忌高温使用。最佳时机是快出锅时。

2

忌低温使用。低温不易溶解。

3

忌用于碱性食物。味精遇碱会发出不良气味(谷氨酸二钠)。

4

忌用于酸性食物。不易溶解,所以醋与味精不宜同放。

5

忌用于甜味菜肴。破坏味道。

6

忌投放过量。对健康不宜,且又咸又涩。

7

忌做调馅料。持续高温会使味精变性,失去调味的意义。

8

忌用于原味鲜美的食物。菌类、鸡、牛肉、鱼虾、海鲜。

注意事项

分娩后三个月内的妇女和婴幼儿食物中不要放味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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