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发生民事争议进入诉讼程序后,如果案情比较简单,双方交换证据的程序会安排在庭审过程中。但如果碰到比较复杂的案件,争议内容相对不明确,证据材料比较多,就可能影响诉讼的效率。据此,在遇到复杂的案件时,法院通常会安排庭前会议,提前做好审理前的准备工作。那么,在民事诉讼中庭前会议一般包括哪些内容呢?
工具/原料
1
民事争议
2
庭前会议
3
诉讼
方法/步骤
1
整理诉求。庭前会议是在遇到案情复杂,双方争议观点不够明确等情况下由法院组织展开的,因此,一般法院会安排书记员重新整理双方的诉求和意见,以便进一步明确争议内容。
2
询问新情况。一般而言,双方当事人在庭审开始前都会对自己的证据和意见有所保留,当然也不排除可能有一些客观情况的变化所导致。因此,为了正式开庭时更加顺利,法院通常会在庭前会议上了解当事人是否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是否有反诉、第三人之诉等情况。
3
采取措施。如果在庭审过程中当事人提出需要采取证据保全、鉴定、调查取证等要求,可能会影响法官的思路和庭审效率。因此为了减少该类情形,会在庭前会议上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该类请求,以便尽早安排。
4
交换证据。对于较复杂的案件,涉及的证据数量和种类会比较多,在庭审过程中安排双方举证质证时就会影响庭审时间。因此,对于比较复杂的案件,通常会在庭前会议中组织当事人之间交换证据。
5
归纳焦点。在庭前会议中,经过书记员和法官了解了当事人诉求和案件基本情况后,就会对案件的争议焦点有了整体的归纳和概括,有利于法官对案件事实的准确判断。
6
调解与和解。如果经书记员和法官审查当事人情况后,发现当事人之间有调解或者和解的可能,可以尽早安排当事人进行调解或和解,便于案件的妥善解决。
注意事项
庭前会议中交换证据不同于庭审中的质证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