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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驻香港三大机构

1、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2、外交部驻香港特别行政区特派员公署。3、中国人民解放军驻港部队。中联办大楼正式名称为西港中心,位于西营盘干诺道西160号,中联办还分别在上环信德中心、九龙塘约道6号及沙田小沥源都会广场分别设有香港岛、九龙和新界工作部。中联办在内地设有三个办事处,分别是广东联络部(地点位于广州)、深圳办事处及北京办事处。外交部驻香港特别行政区特派员公署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规定,在香港特别行政区设立的负责处理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有关的外交事务的机构。驻港部队从1993年初开始组建,1996年1月28日组建完毕,1997年7月1日0时进驻香港,取代驻港英军接管香港防务,驻港军费均由中央人民政府负担。《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驻军法》规定了驻港部队的职责为防备和抵抗侵略,保卫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安全以及在特别时期(战争状态、香港进入紧急状态时)根据中央人民政府决定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实施的全国性法律的规定履行职责。扩展资料: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的职能:1、联系外交部驻香港特别行政区特派员公署和中国人民解放军驻香港部队。2、联系并协助内地有关部门管理在香港的中资机构。3、促进香港与内地之间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体育等领域的交流与合作。联系香港社会各界人士,增进内地与香港之间的交往。反映香港居民对内地的意见。4、处理有关涉台事务。5、承办中央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参考资料来源:-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驻香港特别行政区特派员公署-中国人民解放军驻香港部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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