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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基础重点:[5]

第八章财务会计报告  第一节财务会计报告概述  1.财务会计报告是指企业对外提供的反映企业某一特定日期的财务状况和某一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等会计信息的文件。  2.财务报告的构成: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附注  (1)会计报表是财务会计报告的主要组成部分,它们分别从不同的角度反映了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情况。  (2)资产负债表是指反映企业在某一特定日期的财务状况的会计报表,是一种静态报表。  (3)利润表是指反映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的会计报表,是一种动态报表。  (4)现金流量表是反映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现金及现金等价物流入和流出的报表,是一种动态报表。小企业可以根据需要选择是否编制现金流量表。  (5)附注  3.会计报告的编制要求:真实可靠、全面完整、编报及时、便于理解  第二节资产负债表  4.资产负债表列示的流动资产项目通常包括: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款项、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其他应收款、存货和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等。  5.(1)流动负债包括: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收款项、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其他应付款和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等。  (2)非流动负债包括:长期借款、应付债券和其他非流动负债等。  (3)所有者权益:按照实收资本(或股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分项列示。  (4)意义:通过分析企业的资产负债表,可以帮助报表使用者全面了解企业的财务状况,分析企业的债务偿还能力,从而为未来的经济决策提供参考信息。  6.(1)资产负债表由表头、表身和表尾等部分组成。表身部分是资产负债表的主体和核心。  (2)资产负债表的格式主要有账户式和报告式两种。我国企业的资产负债表采用账户式结构。  (3)账户式资产负债表分左右两方,左方为资产项目,按资产的流动性大小排列;右方为负债及所有者权益,一般按求偿权先后顺序排列。  7.资产负债表的各项目均需填列“年初余额”和“期末余额”两栏数字。  (1)根据总账账户的余额直接填列  (2)根据总账账户的余额计算填列  A.“货币资金=“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账户的期末余额合计填列。  B.“固定资产”=“固定资产”-“累计折旧”-“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账户期末余额后的净额填列。  C.“无形资产”=“无形资产”-“累计摊销”-“无形资产减值准备”账户期末余额后的净额填列。  D.“未分配利润”项目,应根据“本年利润”账户和“利润分配”账户的期末余额计算填列,如为未弥补亏损,则在本项目内以“-”号填列。  E.“长期借款”和“应付债券”项目,应根据“长期借款”和“应付债券”账户的期末余额,扣除其中在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到期,且企业不能自主地将清偿义务展期的部分后的金额填列。  (3)根据明细账户额的余额计算填列  A.“应收账款”项目,应根据“应收账款”账户和“预收账款”账户所属明细账户的期末借方余额合计数,减去“坏账准备”账户中有关应收账款计提的坏账准备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  B.“预收款项”项目,应根据“预收账款”账户和“应收账款”账户所属明细账户的期末贷方余额合计数填列。  C.“预付款项”项目,应根据“预付账款”账户和“应付账款”账户所属明细账户的期末借方余额合计数,减去“坏账准备”账户中有关预付款项计提的坏账准备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  D.“应付账款”项目,应根据“应付账款”账户和“预付账款”账户所属明细账户的期末贷方余额合计数填列。  (4)根据总账余额和明细账余额计算填列  如“长期借款”项目,需要根据“长期借款”总账科目余额扣除“长期借款”科目所属的明细账科目中将在一年内到期。  (5)综合运用上述填列方法分析填列  “存货”=“原材料”+“库存商品”+“委托加工物资”+“周转材料”+“材料采购”+“在途物资”+“发出商品”、+或-“材料成本差异”- “存货跌价准备”  第三节利润表  8.利润表又称损益表,是指反映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的会计报表。  9.(1)通过利润表,可以从总体上了解企业收入、费用和净利润(或亏损)的实现及构成情况;(2)通过利润表提供的不同时期的比较数字(本期金额和上期金额),可以分析企业的获利能力及利润的未来发展趋势;(3)了解投资者投入资本的保值增值情况。  10.利润表的格式  (1)利润表由表头、表身和表尾等部分组成。  (2)利润表的格式主要有多步式利润表和单步式利润表两种。我国企业的利润表采用多步式。多步式利润表分为三层次,分步计算。  (3)记住利润表  11.利润表编制的基本方法  (1)利润表各个项目需填列的数字分为“本期金额”和“上期金额”两栏。  (2)本期金额栏的填列方法:  a.“营业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  b.“营业成本”=“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第九章会计档案第一节会计档案概述  1.会计档案的内容:会计凭证类、会计账簿类、财务会计报告类、其他类(包括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其他应当保存的会计核算专业资料、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  第二节会计档案保管  2.当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暂由本单位财务会计部门保管一年。期满之后,原则上应由财务会计部门编制清册,移交本单位的档案部门保管;未设立档案部门的,应当在财务会计部门指定专人保管。  3.档案部门接收保管的会计档案,原则上应当保持原卷册的封装,个别需要拆封重新整理的,应当会同原财务会计部门和经办人共同拆封整理,以分清责任。  4.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1)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和定期两类(2)会计档案的定期保管期限分为3年、5年、10年、15年和25年五档。☆巧记:3×5(=15)+10=25这里所规定的会计档案保管期限为最低保管期限。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  5.具体保管年限:  (1)1个3年:月、季度财务报告  (2)3个5年:固定资产卡片、银行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  (3)2个25年: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  (4)3个永久: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年度财务报告(决算)(会计移交清册保管15年)  (5)剩余的都是15年  6.(1)会计档案为本单位提供查阅利用,不得借出,如有特殊需要,经本单位负责人批准,可以提供查阅或者复制,并办理登记手续。  (2)外部人员查阅会计档案时,应持有单位正式介绍信,经本单位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办理查阅手续;单位内部人员查阅会计档案时,应经会计主管人员或单位负责人批准后,办理查阅手续。  7.会计档案的销毁  (1)将已编制好的销毁清册及销毁意见报本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审核后,应在销毁清册上签署意见。  (2)会计档案销毁时,应按规定指派人员监销。一般企事业单位销毁会计档案时,由单位档案机构和会计机构共同派员监销;国家机关销毁会计档案时,应由同级财政、审计部门派员参加监销;财政部门销毁会计档案时,应由同级审计部门派员监销。  (3)会计档案销毁后,监销人员应当在销毁清册上签名或盖章,并及时将监销情况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  8.保管期满但未结清的债权债务的原始凭证和涉及其他未了事项的原始凭证,不得销毁,应单独抽出立卷,保管到未了事项完结时为止。  9.正在项目建设期间的建设单位,其会计档案不论是否已满保管期限,一律不得销毁,必须妥善保管,待项目办理竣工决算后,按规定的交接手续交给项目接受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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