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语言展示
当前在线:886今日阅读:179今日分享:36

最新污水COD标准

排入污水处理厂按照污水处理厂的接管标准或者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COD通常在400~500mg/L。如果水量小,浓度可以高一些。如果水量大,需要安装在线监测仪器,控制较严格。如果排入外环境,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COD允许浓度与行业与执行的标准有关,一般行业一级排放标准100mg/L。
方法/步骤
1

造纸工业------执行《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544-2001)》,该标准按生产工艺规定了造纸工业吨产品日均最高允许排水量,日均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和吨产品最高允许水污染物排放量。废纸制浆企业的废水排放按有、无脱墨工艺分别执行漂白木浆和本色木浆标准。化学机械制浆企业的废水排放按有、无漂白工艺分别执行漂白木浆和本色木浆标准。单纯制浆或浆纸产量平衡的生产化学需氧量的标准比较高,木浆漂白的为400mg/l,非漂白的为350mg/l。非木浆漂白的为450mg/l,非木浆本色的为400mg/l。单纯造纸或纸产量大于浆产量的造纸生产化学需氧量的标准较低为100mg/l。

2

纺织染整工业----执行《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92)》,该标准按纺织染整工业建设项目立项及投产的年限不同,对化学需氧量的排放标准作了不同的规定。1992年7月1日起立项的纺织染整工业建设项目及其建成后投产的企业一级标准为100mg/l,二级标准为180mg/l,三级标准为500mg/l。肉类加工工业执行《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7-92)》,本标准按废水排放去向,分年限规定了肉类加工企业水污染物化学需氧量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3

肉类加工企业------加工类别分为:畜类屠宰加工;肉制品加工;禽类屠宰加工。按排入水域的类别不同分别执行一、二、三级标准。1989年1月1日之前立项的建设项目及其建成后投产的企业执行的一、二、三级标准分别为120mg/l、160mg/l、500mg/l。1989年1月1日至1992年6月30日之间立项的建设项目及其建成后投产的企业一、二、三级标准分别为100mg/l、120mg/l、500mg/l。1992年7月1日起立项的建设项目及其建成后投产禽类屠宰加工的企业一、二、三级标准分别为70mg/l、100mg/l、500mg/l,畜类屠宰加工的企业一、二、三级标准分别为80mg/l、120mg/l、500mg/l。

4

合成氨工业执行《合成氨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8-2001)》,本标准按生产工艺和废水排放去向,分两个时间段规定了合成氨工业化学需氧量最高允许排放浓度。2000年12月31日之前建设(包括改、扩建)的大、中型合成氨企业化学需氧量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为150mg/l。小型合成氨企业的一级标准为150mg/l,二级标准为200mg/l。2001年1月1日之后建设(包括改、扩建)的大型合成氨企业化学需氧量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为100mg/l,中型化学需氧量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为150mg/l。

5

钢铁工业执行《钢铁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6-92)》,本标准适用于钢铁工业的企业排放管理,以及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设计、竣工验收及其建成后的排放管理。按照生产工艺和废水排放去向,分年限规定了钢铁企业的吨产品废水排放量和主要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6

根据《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水域环境按功能高低依次划分为五类:I类主要适用于源头水、国家自然保护区。II类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珍惜水生生物栖息地、鱼虾类产卵场、仔稚幼鱼的索饵场等。这两类水域的COD排放上限都是15。III类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鱼虾类越冬场、洄游通道、水产养殖区等渔业水域及游泳区。这类水域的COD排放上限为20。IV类主要适用于一般工业用水区及人体非直接接触的娱乐用水区。这类水域COD排放上限是30。V类主要适用于农业用水区及一般景观要求水域。COD排放上限为40。各地可以制定严于国家标准的COD排放标准。

推荐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