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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屏县文斗苗寨,生活其实很简单

古树成荫,绿意盎然,一座座漂亮的苗家吊脚楼,点缀在碧山绿水间,古道在暖风习习里蜿蜒,勤劳的苗族群众在田野里劳作,这就是文斗,一个山绿水美民风淳朴的苗寨,一幅天人和谐的美丽画卷。
方法/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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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省锦屏县西部,归今锦屏县河口乡所辖,分为文斗上寨、文斗下寨和文斗河边三个行政村的合称,坐落在清水江南岸,下距锦屏县城水路30公里,现有400多户,百分之七十为姜姓,居住的全是要木质吊脚楼,从文斗河边村举目仰望,两条青石板路尤如二条青龙宛延顺坡登寨头,这里有参天的古树,古朴雄伟的寨门,数不清的大小碑刻,修筑考察的坟茔,数十座规模恢宏的宅基及大宅院的残壁和清代古战场防御工事石墙、哨卡却依稀可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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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的林业开发已有500多年历史,其发展过程在中国堪称独特,在世界上也不多见。早在明代万历年间,文斗人即已习惯了“开坎砌田,挖山栽杉”的山田互补、林粮间作的农林结合生产方式。300多年前,文斗人萌生了朴素的环保思想,一系列保护生态环境的村规民约和林业契约,就是文斗苗寨环保的历史见证。被专家称为“民族环保第一碑”的“六禁碑”,刊刻于清乾隆三十八年(1773年),距今已有230多年。“六禁碑”规定:“不拘远近杉木,不许大人小孩砍削,如违罚银十两。各甲之街日后分落、颓坏者自己修补,不遵禁者罚银五两,兴众修补,留传后世子孙遵照。四至油山,不许乱伐乱捡,如违罚银五两。后龙之街,不许放六畜践踏,如违罚银三两修补。不许赶瘟猪牛进寨,恐有不法之徒宰杀,不遵禁者众送官治罪。禁逐年放鸭,不许众妇女挖前后左右锄虫蟮,如违罚银三两。”碑文内容为保护山林、村寨人居环境,禁止乱砍乱伐,规范林业市场秩序等,成为当地影响久远的自治“法典”之一,是目前国内少数民族地区发现刊立最早的环保古碑。

3

明朝永乐初年(1403—1424年),锦屏的优质杉木被用作“皇木”走出深山,文斗地名“皇木坳”即是当时输送“皇木”的例证。继皇商之后,民商接踵而至,以锦屏为中心的清水江流域地区木材贸易兴起。随之相应产生了大量的山林权属买卖转让和佃山造林及山林管理的契约文书。从目前保留下来的契约文书来看,大致可分成九类:山林土地买卖、佃山造林、拆分山林和家产、分配出卖山林银钱、山林管护、山林纠纷调解、乡规民约、讨借书据、山林登记簿。许多契约规定了以林养林、间伐轮种的权责义务。由于契约在人们的社会生活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所以人们对契约无不视为珍宝收藏,可惜大多数契约在土地改革和文化大革命的“破四旧”中被烧毁(有的一家人就烧了10多挑),至今保留下来的只是少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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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斗村环村有修建于清朝的青石板路相围并联通远方,数里长的石板路掩映在古木之间,深远幽长。上下寨各有一个木制寨门,门前均有一块场地供人歇息。在上寨的寨门前更立有数块表彰善行、移风易俗的石碑,成了教化民众的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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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多栋吊脚楼顺着凤尾坡分布九岭十冲之间,古风浓郁,和谐而宁静。村子四周古树林立、青竹成片,苍翠欲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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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建于清朝的青石板路相围并联通远方,数里长的石板路掩映在古木之间,深远幽长。上下寨各有一个木制寨门,门前均有一块场地供人歇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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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斗苗寨斗牛作为锦屏河口本地独具特色的民族民俗活动,头戴红花、腰披红布的“牛斗牛”景象在农村并不少见,但像这样精彩的乡村田坝场斗牛赛,让村民新鲜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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