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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申请外观专利简要说明的撰写步骤?

对于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大部分现在是越来越重视,就以专利申请说,其中就包括外观、实用新型专利、发明专利三种,对于这三种专利类型来说,不管是申请哪一种,了解了其申请步骤肯定更好一些,那么2017年申请外观专利的步骤是什么?从外观设计专利简要说明的撰写要求可以看出,从外观设计产品的程度上来看名称、用途以及外观设计的“设计要点”,并要指定最能一幅表明“设计要点”的图片或者照片,其中,外观设计产品的名称、用途主要用来确定外观设计产品的类别,而“设计要点”是指与现有设计相区别的产品的形状、图案及其结合,或者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或者部位。
工具/原料

设计图片,设计照片,产品名称

方法/步骤
1

外观专利简要说明主要是为了对图片或者照片所不能准确表达的内容进行补充说明,简要说明必须包含产品名称、产品用途、设计要点以及指定一幅最能表明设计要点的图片或者照片。 外观产品用途主要用来确定产品的分类号,特别是具有多种用途的产品,由于外观设计分类是依靠申请人提交的图片或者照片,因此,分类员有时依靠图片或者照片无法给出正确的产品分类,为此,需要申请人在简要说明中写明产品的用途,例如对于桌椅等日常用品,有时仅仅依靠图片或者照片,分类员可能无法确定是小摆设,还是家具。

2

外观设计要点是指与现有设计相区别的产品的形状、图案及其结合,或者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或者部位,例如,如果产品的形状是一种新的设计,则可以写为“设计要点在于产品的形状”;又如,一种纺织品的图案是新的,则可以写为“设计要点在于主视图上的图案”;如果产品的某个部位的设计是新的,则可以写为设计要点在于该部位(的形状或者图案等等),总之,设计要点主要体现产品外观设计的创新之处,应当注意的是,产品的外观设计必须通过图片或者照片来体现,设计要点不能对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本身的形状、图案或者色彩等进行描述。

3

“指定一幅最能表明设计要点的图片或者照片”仅仅为用于专利公报的出版,与专利保护范围的确定没有任何关系,此外,如果有请求保护色彩或者省略视图的情况,也应当在简要说明中声明,如果一件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涉及同一产品的两项以上相似外观设计(最多不超过10项),申请人必须在简要说明中指定其中一项作为基本设计,以便判断所合案申请的外观设计是否属于与基本设计相似的外观设计。

4

如果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省略了视图,申请人通常应当写明省略视图的具体原因,例如因对称或者相同而省略;如果大型设备缺少仰视图,可以写为“省略仰视图”,对于花布、壁纸等平面产品,如果存在单元图案两方连续或者四方连续等无限定边界的情形时,应当在简要说明中写明。

5

如果外观产品是细长物品的,如果图片或者照片不能完整清楚地显示产品,可以采用省略画法,但应当在简要说明中写明, 如果产品的外观设计由透明材料或者具有特殊视觉效果的新材料制成,申请人可以在简要说明中写明,例如用高度抛光材料制成的产品,如果外观设计产品属于成套产品,如果图片或者照片不能清楚地显示各套件,则可以在简要说明中写明各套件所对应的产品名称。

6

外观专利申请设计的专利合案情况:以外观专利申请来源,原则上外观专利的申请提交原则上是一设计一申请,从目前的专利法规定来看,其中两种可以合案申请也就是我们所说的作为一件申请提出,并按一件申请收费的情形:  1、相似外观设计必须是针对同一产品的,一般情况下,经整体观察其他外观设计和基本外观设计具有相同或者相似的设计特征,并且二者之间的区别点通常在于局部细微变化、该类产品的惯常设计、设计单元重复排列或者仅色彩要素的变化等情形,则认为二者属于相似的外观设计。  2.成套产品,成套产品是指由两件以上(含两件)属于同一大类、各自独立的产品组成,各产品的设计构思相同,其中每一件产品具有独立的使用价值,而各件产品组合在一起又能体现出其组合使用价值的产品,例如由咖啡杯、咖啡壶、牛奶壶和糖罐组成的咖啡器具,应当注意的是,外观专利申请涉及成套产品的专利申请中,不能再包含针对某个或全部套件而提出的两项以上相似外观设计。

注意事项

在外观设计简要说明中必须包括如下内容:外观 设计产品的名称、用途以及外观设计的“设计要点”,并要指定最能一幅表明“设计要点”的图片或者照片,其 中,外观设计产品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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