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语言展示
当前在线:545今日阅读:82今日分享:48

谢通祥律师:最高法院死刑复核程序案件流程指引

中国律师司法网首席律师谢通祥:死刑复核程序是人民法院对判处死刑的案件进行复查核准所遵循的一种特别审判程序,归纳死刑复核程序流程有利于我们从事死刑复核辩护的律师提供指引方便实务操作,有利于让大家更了解死刑复核领域。
工具/原料
1

律师辩护词

2

律师法律意见书

3

律师事务所授权委托书

方法/步骤
1

一、上报程序 1、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应当由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后,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高级人民法院不同意判处死刑的,可以提审或者发回重新审判。  2、高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和判处死刑的第二审案件,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3、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案件,由高级人民法院核准。

2

二、时间及上报方式 3日内自动上报、层层上报、一案一报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死刑复核程序暂时没有时间规定。

3

三、复核法院及审理方式   1、死刑复核审理法院   死刑立即执行由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缓由高级人民法院复核   2、死刑复核庭组成   由三名审判员组成死刑复核合议庭   3、死刑复核是否需要提审被告人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死刑复核必须提审被告人。

4

四、审理的原则   死刑复核案件,应当全面审查以下内容:   ①被告人的年龄,有无责任能力,是否正在怀孕的妇女;   ②原审判决认定的主要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   ③犯罪情节、后果及危害程度;   ④原审判决适用法律是否正确,是否必须判处死刑,是否必须立即执行;   ⑤有无法定、酌定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情节;   ⑥其他应当审查的情况。  共同犯罪案件中,部分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的,最高人民法院在死刑复核时,应当对全案进行审查,但不影响对其他被告人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执行;发现对其他被告人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时,可以指令原审人民法院再审。(全案审查、分别生效)

5

五、处理结果 最高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对死刑立即执行、死缓审理复核后,有如下处理结果:  1、予以核准。  2、不予核准。  3、依法改判。  4、发回重审。

6

六、核准死刑原判事实、法律正确、量刑适当、诉讼程序合法的,裁定予以核准。 原判判处被告人死刑并无不当,但具体认定的某一事实或者引用的法律条款等不完全准确、规范的,可以在纠正后作出核准死刑的判决或者裁定。

7

七、不予核准 1、复核后认为原判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事实原因)。 2、复核后认为原判认定事实正确,但依法不应当判处死刑的(法律原因)。3、复核后认为原审人民法院违反法定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程序原因)。

推荐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