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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分析报告:[39]村镇银行发展前景篇

村镇银行是指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批准,由境内外金融机构、境内非金融机构企业法人、境内自然人出资,在农村地区设立的主要为当地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金融服务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村镇银行不同于银行的分支机构,属一级法人机构。
工具/原料

参考资料前瞻出品的《2015-2020年中国村镇银行市场前瞻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告》

方法/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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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来了解我国村镇银行的业务范围1、村镇银行业务涵盖范围根据银监会的规定,村镇银行涵盖了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中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业务、代理发行兑付及承销政府债券等所有的主流业务,甚至还可以代理政策性银行、商、等金融机构的业务。2、服务于当地《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还指出,有条件的村镇银行要在农村地区设置ATM机,并根据农户、农村经济组织的信用状况向其发行银行卡。对于部分地域面积大、居住人口少的村镇,村镇银行还可以通过流动服务等形式提供服务。不过根据中国银监会印发的《关于加强村镇银行监管的意见》,村镇银行被禁止进行跨县(市)发放贷款和吸收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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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了解我国村镇银行行业政策环境下面是村镇银行政策汇总2006.12银监会《关于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更好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2007.05银监会《关于加强村镇银行监管的意见》2007.01银监会《村镇银行组建审批工作指引》2007.01银监会《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2008.04央行、银监会《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村镇银行、、农村资金互助社、有关政策的通知》2009.06银监会《改制设立村镇银行暂行规定》2009.07银监会《新型农村金融机构2009年-2011年总体工作安排》2009.07银监会《新型农村金融机构2009年-2011年总体工作安排》2010.04银监会《关于加快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有关事宜的通知》2010.05国务院《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2011.07银监会《关于调整村镇银行组建核准有关事项的通知》2012.03国务院国务院常会务议提出十二项基本任务2013.03银监会《关于做好2013年农村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2012.05银监会《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的实施意见》2012.07银监会《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发起设立村镇银行有关事项的通知》2012.12银监会《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做好老少边穷地区农村金融服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2013.08国务院《关于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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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来分析我国村镇银行行业发展状况据前瞻出品的《2015-2020年中国村镇银行市场前瞻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告》数据显示:(一)村镇银行数量规模村镇银行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于2007年首先从四川、青海、甘肃、内蒙古、吉林、湖北等六省(区)开始试点。2007-2009年,大中型银行设立村镇银行的积极性不高,村镇银行发展较慢,截至2009年末,全国仅有148家村镇银行开业,增长速度相较2008年出现了一定程度的下滑。为促进大型银行村镇银行的投资,银监会2009年12月召集5大行和12家股份制行开会,探索创新管理框架,取得一定效果,随后村镇银行又开始在全国各地开花。截至2011年,国内已组建成立726家。尽管如此,由于多方面原因,近两年村镇银行设立速度依然没能够达到预期,尤其2012年新增村镇银行数量仅为150家,总共数量达到876家(其中开业800家,筹建76家)。据最新统计,截至2013年8月26日,村镇银行数量为908家,新增32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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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村镇银行资本规模村镇银行平均注册资本规模逐渐扩大。截至2012年6月,我国一共设立了村镇银行799家,总股本477亿元,平均注册资本5970万元。2008-2012年,全国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平均注册资本变化如下所示,2012年平均注册资本明显增加。图表1:2008-2012年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平均注册资本规模(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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