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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工伤后改如何面对?

当家人或亲朋好友突然发生工伤,一般而言,人们都会惊慌与悲痛,那么,发生工伤后,该如何处理呢?具体步骤如下:
步骤/方法
1

要知道职工所在单位的准确的名称。如果不知道用人单位的准确名称,就无法确定追索的对象。实践中,很多职工都不知道自己单位的名称,尤其是工程层层分包的情况下,由包工头自己招用的农民工,很难知道自己的用人单位是谁。

2

要知道职工是否有劳动合同及其他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因为劳动合同及其他劳动关系证明材料是申请工伤认定法的必备材料,如果没有这些材料,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甚至不会受理工伤认定申请。

3

要知道用人单为是否为职工参加了工伤保险。因为是否参加工伤保险,直接影响工伤保险待遇的责任承担,且处理的程序也会有所不同。

4

要知道用人单位是否已为职工申请了工伤认定。不管是否参加工伤保险,工伤认定都是处理工伤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工伤认定首先是用人单位的义务,在用人单位不在规定期限内申请工伤认定的,工伤职工、近亲属等可以在一年内申请。由于申请工伤认定有确定的期限,超过期限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将不予受理,追索工伤保险待遇也将得不到仲裁、法院的支持,所以,不要轻信用人单位没有虚假的或没有诚意的承诺,以免错过申请工伤认定的期限。

5

要知道职工的伤残级别和计算标准。协商解决多发生在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情形下。由于申报工伤有可能影响单位将来的工伤保险缴费比例或受到相关部门的处罚,用人单位往往不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就直接要求协商赔偿数额,工伤职工或其亲属为了使工伤赔偿早日处理完毕,也多采取迎合的态度,但此时没有劳动能力鉴定的结论,伤残级别及后期治疗费用无法确定,甚至不清楚工伤赔偿的计算标准,所以,应多咨询医疗专家、律师等,条件允许的,最好由律师出面谈判工伤赔偿事宜、签订赔偿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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