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语言展示
当前在线:1287今日阅读:152今日分享:13

如何对没有财产的老赖,继续执行?

追缴被 执行人的财产,我们时常会发现,其名下没有房产、没有存款,以致案件无法继续开展,针对这种情况,有以下方法或许可以破解。
工具/原料
1

法律依据

2

法院

方法/步骤
1

对被执行人的唯一住房进行强制执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条的规定,符合条件,唯一住房仍然可以执行,而且实务中,已经出现了大量执行唯一住房的案例。

2

执行被 执行人工资收入。2002年《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关于执行程序中能否扣划离退休人员离休金退休金清偿其债务问题的答复》,已明确可以扣划。

3

对被扫行人养老金进行强制执行。2014年6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能否要求社保机构协助冻结、扣划被 执行人的养老金问题的复函》(2014)执他字第22号,明确确认社会保障机构作为养老金发放机构,有义务协助人民法院冻结、划扣 被 执行人应得的养老金。

4

执行被执行人的配偶财产。如因夫妻共同债务引起的执行案件,是可以明确执行夫妻共同财产的。

5

其未成年子女来历不明的巨额财产可以强制执行。将财产转移至子女名下也是老赖惯用的逃债手法,目前法院已经出现相关案件,强制执行被执行人未成年子女来历不明的财产,以后也将得到普遍认可。

6

强制拍卖被执行人的手机号。在全国各法院,已经有这样的成功案例,且一个手机号拍卖出几万几十万的都有。

注意事项
1

执行拍卖手机号,这里的手机号一般要为特殊数字的手机号才有价值。

2

以上执行事项,需要申请人主动向法院申请。

推荐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