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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职业培训补贴明细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方案(2019-2021年)》中提到,凡符合条件的劳动者在户籍地、常住地、求职就业地参加培训后取得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特种作业操作证书、培训合格证书等)的,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去看看自己可以领到多少钱,下面我就介绍我知道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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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补贴对象

对在法定劳动年龄内的补贴对象调整为:(一)本市户籍失业人员、农村富余劳动力;(二)本市生源大中专院校毕业生;(三)驻厦部队未就业随军家属;(四)持有本市暂住证(居住证)的来本市务工人员;(五)本市在职人员、享受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的人员;(六)本市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院校的毕业学年学生;(七)在本市服刑在教人员、戒毒康复人员、刑释解教人员。

培训费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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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职业能力证书、计算机高新技术证书培训补贴:初级工不超过600元/人;中级工不超过1000元/人;高级工不超过1500元/人;技师不超过2000元/人;高级技师不超过2500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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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资格证书培训补贴:初级工不超过800元/人;中级工不超过1200元/人;高级工不超过1800元/人;技师不超过2500元/人;高级技师不超过3000元/人。

补贴条件和补贴比例

(一)参加培训、鉴定合格后半年内在本市就业,依法参加各项社会保险的,按规定的补贴标准享受培训、鉴定补贴;未实现就业的,按规定的补贴标准享受60%培训、鉴定补贴;

补贴次数和申报时限

(一)补贴对象每年只享受一次培训和鉴定补贴;(二)同一工种同一等级只享受一次补贴;(三)在校学生的培训补贴和鉴定补贴在校期间只享受一次;(四)补贴申请时限为补贴对象取得相应证书起一年内。

注意事项

补贴对象提交的培训费发票金额高于补贴标准的按补贴标准核发,低于补贴标准的按发票实际金额核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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