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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工作程序须知

为了更好地服务于用工单位及劳务派遣人员,加强派遣人员的管理,在劳务派遣业务中,应遵守以下程序:
步骤/方法
1

​双方应出具的材料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2、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

2

双方平等协商签订“劳务派遣协议书”   1、甲方或乙方提供派遣人员花名册,双方盖章。  2、甲方提供派遣人员工资收入证明(确定参保基数)。

3

派遣人员应出具的材料  1、健康证明、身份证及复印件、照片(3-5张)。  2、填写“派遣人员情况调查表”。

4

签订《劳动合同书》或《劳务协议书》 (一)、签订《劳动合同书》人员  1、本市农民工:负责办理录用手续。  2、外埠人员:协助办理就业证。  3、本市存档人员:应提供存档证复印件。  4、本市失业人员:应提供求职证,办理招工手续。(二)签订《劳务协议书》人员  1、下岗、待岗人员;应提供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证明。  2、企业内退人员;应提供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证明。  3、退休人员;应出具退休证。 (三)由派入单位与派遣人员签订“岗位协议”

5

个人应提交的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  2、就业证复印件。  3、存档人员须提交《保险转移单》、《医疗保险手册》,如不能提供以上材料,须本人写出书面说明。

6

调离手续  1、派遣人员调离,须有本人“辞职申请”或单位“辞退证明”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  2、交回《劳动合同书》或《劳务协议书》、“医疗保险手册”、办理相关保险停缴手续

7

其它  1、人员增减需更改《花名册》,做好人员统计  2、人员增减甲方需及时以书人事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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